企查查APP显示,辛有志(辛巴)与李某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一案民事判决书公布,公布原因为被执行人李某未向辛有志道歉。

判决内容显示,2021年4月,李某在其社交帐号中发布标题为“辛巴的假货帝国大戏 辛巴 商业故事”的视频。

案涉视频内容称辛有志“设计剧情,搭建强大的供应链,就是把50块钱的电子垃圾包装成几千块钱的品牌货的这种供应链”

“辛巴他懂得用人性做转化,更懂得假货的差价”、“价格透明、降价幅度有限的大牌能赚几个钱?利润空间都在没有牌子或者是冒牌那里。这些东西赚钱的空间才叫大”等爆料。

李某直指辛有志售假,辛有志提交了红米手机的采购合同,证明其有合法来源。

在无相反证据的情况下,法院认定李某发表的案涉言论构成对辛有志的诽谤,李某对此主观上存在过错,客观上降低了辛有志的社会评价,故法院认定李某发布案涉视频的行为侵害了辛有志的名誉权。

裁判结果为,李某在其账号以真人出镜的方式公开发布致歉视频,向原告辛有志赔礼道歉,并赔偿4900元。

50块电子垃圾包装成几千块 辛巴告网友侵犯名誉权胜诉:获赔4900元